|
3.利用信息不对称:编造"内部渠道""独家资源"等话术迷惑创业者二、案件全链条复盘:一场精心设计的商业“骗局
第一步:精准锁定目标
·通过公开企业信息平台筛选初创企业主或可能对新媒体运营感兴趣的企业
·以"某大厂城市服务商招募"为诱饵主动接洽
第二步:构建信任闭环
·线上发送含大厂标识的《项目白皮书》或《合作协议模板》
·线上业务员邀约企业至线下租赁高端写字楼或者酒店召开所谓"项目说明会",伪造与大厂合作现场。
第三步:制造紧迫交易
·宣称机不可失、同城代理/保证金账户即将关闭
·要求将款项支付至第三方公司,规避直接关联
三、庭审攻防战:揭开合同欺诈的三大法律争议焦点1:是否构成欺诈行为?
举证关键:比对诈骗方提供的"大厂授权书"与官方文件差异
突破点:收款账户与签约主体缺乏关联的异常交易结构
争议焦点2:被冒名大厂是否担责?
诉讼策略:连带大厂一并作为被告,促使大平台介入,最终大厂法务部配合提供了关键性印章鉴定报告或声明,其次也可以震慑灰色产业,督促大厂及时公布“无权代理商”名单,避免更多公司陷入招商“骗局”
(本案庭审过程中,大厂公司答辩到,在法院受理本案并通知其后,其已快速向侵权公司发送侵权告知函,要求涉案公司立即停止以其名义进行的任何商业推广活动,并在服务市场官网发布《关于谨防部分公司冒用官方名义违规招商发展代理》的声明,积极警示商家。并通过积极发动维权诉讼的方式,打击该类侵权行为)
制胜关键:民法典148条的精准适用
对案件所有证据全面梳理,细节往往也是案件的突破,在对案涉相关的培训课程多轮观看后,找到某细节,物料处印有仿冒LOGO的证明,再与微信记录、会议照片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在加强法官心证的基础上,也更加充分有力的证明我方为"陷入错误认知而订立合同"
法院最终认定:"虚构与大厂合作关系"构成欺诈
四、给创业者的风险警示指南
3步识别"伪官方"合作陷阱:
资质穿透核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系统追溯关联关系
款项异常预警:签约主体与收款方不一致时立即暂停交易
条款对照验证:要求对方提供与第三方合作的授权原件
5类高危话术清单:
"这是内部资源,不能公开查询"
"先付保证金才能对接平台系统"
"名额有限需要立即决策"
"合同细节后续补充"
"后续收益不可预估"
五、维权指引:遭遇合同欺诈后的法律行动方案
③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有效证据综合分析,研判走“刑”或“民”,亦或“先”刑后“民”路径。
上海英科律师事务所Intcolaw律师
上海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领域:企业法顾问、合同纠纷、刑事诉讼等
联系方式:18173437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