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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科案例|我所律师代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快速解决

发布日期:2025/01/06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民商事案件,因其处理流程的特殊性,所涉及的基础医疗知识的专业性及细分不同科室不同疾病的临床实操性较强,在发生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当事人往往都会陷入不知所措、无从下手的境地。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多发的大环境下,对医疗领域律师的专业性要求也逐渐提高,这不仅要求律师对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上做到相当熟悉,也需要具有一定的医学知识背景。

近期,英科律师代理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在杨立军律师和孟丽娟律师的联合代理下得到快速解决。


案情简介

患者甲某,男性,7x岁。20XX年X月X日因“腹痛2周,发现肝占位3天“入住A医院治疗。入院诊断:1.肝占位;2.肝硬化;3.乙型病毒性肝炎;4.高血压Ⅰ级;5.脾大;6.脾功能亢进;7.白细胞减少;8.颈动脉斑块形成。于20XX年X月X日行“静脉复合麻醉下经皮肝动脉灌注化疗栓塞术+部分脾动脉栓塞术”(介入手术)。术后40分钟患者出现左上腹疼痛,先后给予盐酸曲马多注射液肌肉注射,吗啡皮下注射多次。直至次日晚,患者左上腹疼痛仍未得到有效缓解,19时10分急诊CT检查,提示左肾包膜下出血,当晚23时40分由120急救车转运至B医院治疗,患者现肾功能严重受损,依赖透析维持生命体征。


我所杨立军律师和孟丽娟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第一时间前往A医院,强烈要求立即封存并复印病历,并与医方开展谈判。在杨立军律师和孟丽娟律师的坚持下,医方同意封存复印病历。
拿到完整病历后,经两位律师研读,认为医方在为患者进行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具体如下:

1、医方术前对患者左肾囊肿认识不足,未就手术对左肾囊肿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讨论准备应对预案。
患者多次查CT、MR等,报告均提示患者左肾多发囊肿,在患者住院病程记录中多处记载患者“左肾囊肿”但未见进一步的讨论和考虑。患者在X月X日介入术后发生左上腹疼痛时仅是简单的给予盐酸曲马多、吗啡等药物止痛,直至次日晚19时10分才急诊CT检查,医方存在未及时发现患者“左肾包膜下出血”,错失治疗时机,是导致患者肾功能严重受损的直接原因。

 2、医方对患者病情发展认识不充分,术后监护不力,处置不及时。
患者在X月X日介入术后血压持续下降,医方仅予以补液、去甲肾上腺素升压,未进一步考虑患者入院诊断有高血压Ⅰ级、但术后血压持续下降的原因,未及时认识到患者血压持续下降,伴随左上腹内疼痛可能存在的左肾囊肿破裂或内脏血管破裂引起失血的可能性,也未及时报告上级医生、未及时申请会诊。同时,患者介入手术后尿量远低于正常指标,医方对此未足够重视,19时10分急诊CT检查已为时过晚。医方存在对重症患者术后的病情发展认识不充分,监护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的过错;是引起患者肾功能不全的原因之一。

3、医方涉嫌篡改病历。


办理结果:

经过杨立军律师和孟丽娟律师在一周内与医方多轮谈判,医方同意赔偿患方人民币xx万元,并快速与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联系签署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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