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日,我所李见刚律师代理的青岛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诉人”或“原审原告”)与青岛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上诉人”或“原审被告”)的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件,在经过4个多月的精心准备,多次研讨策略,终于赢得了“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撤销一审民事判决,发回重审”的理想结果。
案件简介
2017年初,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约定上诉人将所属厂房和厂区部分土地租赁给被上诉人使用,同时在上诉人的监督下由被上诉人建设新厂房,新厂房的建设费用可以抵扣租金。但被上诉人违约私自开工建设,并一直以新建厂房建设费用未能决算为由,拒绝向上诉人支付租金。后上诉人起诉至法院。
由他所律师代理的一审案件,原审法院以租赁合同无效为由,驳回了原审原告要求支付租赁费用、违约金以及合同解除后房屋占用使用费的诉讼请求,仅支持了要求原审被告搬离租赁厂房和土地及支付厂房修复费用和鉴定费用的诉讼请求。原告面临五年租金总计400多万全部损失的风险。
2021年7月,我所李见刚律师接受了原审原告的委托,为其提供二审阶段的法律服务。接受委托之后,李见刚律师即刻阅卷、与当事人深入沟通、梳理事实和依据,全面理清案件脉络,结合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起草并提交法律文书,精准研判法律意见,为该案的解决寻找最佳方案。
最终经过我所李见刚律师的不懈努力,二审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作出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的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