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民商事案件,因其处理流程的特殊性,所涉及的基础医疗知识的专业性及细分不同科室不同疾病的临床实操性较强,在发生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当事人往往都会陷入不知所措、无从下手的境地。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多发的大环境下,对医疗领域律师的专业性要求也逐渐提高,这不仅要求律师对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上做到相当熟悉,也需要具有一定的医学知识背景。
近期,英科律师代理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在杨立军律师和孟丽娟律师的联合代理下得到快速解决。
患者甲某,男性,7x岁。20XX年X月X日因“腹痛2周,发现肝占位3天“入住A医院治疗。入院诊断:1.肝占位;2.肝硬化;3.乙型病毒性肝炎;4.高血压Ⅰ级;5.脾大;6.脾功能亢进;7.白细胞减少;8.颈动脉斑块形成。于20XX年X月X日行“静脉复合麻醉下经皮肝动脉灌注化疗栓塞术+部分脾动脉栓塞术”(介入手术)。术后40分钟患者出现左上腹疼痛,先后给予盐酸曲马多注射液肌肉注射,吗啡皮下注射多次。直至次日晚,患者左上腹疼痛仍未得到有效缓解,19时10分急诊CT检查,提示左肾包膜下出血,当晚23时40分由120急救车转运至B医院治疗,患者现肾功能严重受损,依赖透析维持生命体征。
办理结果:
经过杨立军律师和孟丽娟律师在一周内与医方多轮谈判,医方同意赔偿患方人民币xx万元,并快速与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联系签署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