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22年4月26日,上海高院发布2021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2021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及2021年上海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典型案件。
案情简介
一
案情摘要
卡米洛公司系Clarivate Analytics旗下Web of Science(包括Science Citation Index)、InCites(包括JCR期刊引证报告)以及IF影响因子数据等所有子数据库的著作权人。卡米洛公司许可科睿唯安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睿唯安公司)在指定区域内使用其产品的一切知识产权以及维权权利。clarivate.com网站发布的JCR期刊引证报告是一个独特的多学科期刊评价工具,是唯一提供基于引文数据的统计信息的期刊评价资源,其中IF影响因子指标解释为“期刊在过去两年发表的论文在当前JCR年的评价被引次数。
2018年7月20日,科睿唯安公司发现上海梅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斯公司)官网的 “Medsci2018年期刊智能查询系统(2017年度)”页面显示30本期刊的列表,点击打开前述五本期刊的页面,每本期刊中均显示“IF链接GreenSCI SCIJOURNAL”,点击前述链接后弹出小窗口显示每本期刊2015年至2017年的IF影响因子数据。“梅斯医药”APP中的“期刊”版块,点击打开四本期刊的详细页面,每本期刊页面均显示“IF(网友提供)”数据。2019年6月21日,运行涉案APP,涉案APP就期刊的IF影响因子数据提供方式变更为与涉案网站相同的链接。审理中,在涉案网站随机挑选JCR期刊引证报告数据库中的社会科学部分的五本期刊进行查询,均出现有IF影响因子数据的链接。据此,科睿唯安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梅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费用34,694元。
二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JCR期刊引证报告数据库无论从JCR期刊引证报告中各项评价指标的选择、编排还是数据库中期刊的选择均具有独创性,构成汇编作品。IF影响因子数据是JCR期刊引证报告数据库的基础、核心数据,greensci.net网站运营者未经权利人许可向公众提供JCR期刊引证报告数据库中的IF影响因子数据,构成对JCR期刊引证报告数据库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梅斯公司作为期刊数据库的经营者应当知道JCR期刊引证报告数据库对于使用者的限制,而其在无法确定greensci.net网站经营者以及经营者有无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仍对该网站设置了链接,显然未尽到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主观上具有过错,其行为构成帮助侵权。鉴于梅斯公司的该项行为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认定构成对JCR期刊引证报告数据著作权的帮助侵权,科睿唯安公司要求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认定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判决:梅斯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费用34,694元。一审判决后,梅斯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科睿唯安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与上海梅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虽然总体上获得胜诉,但是一审留有不小的缺憾,原审判决认为:
IF影响因子数据并非绝对禁止公开提供的数据,不特定公众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该数据。涉案网站发布的文章、视频均系为对期刊IF影响因子数据进行排名、分析所制作,故其引用相应期刊的IF影响因子数据系为说明某一问题,且使用的数量上并未超过合理范围,涉案APP 中提供的来源于网友的IF影响因子数据的数量亦有限,故梅斯公司的上述行为并不会造成对权利人产品和服务的实质性替代,尚不属于违反诚信原则或公认商业道德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正是基于一审的这段认为,梅斯医学至今没有彻底删除相关侵权链接以及表述等,成为对方没有彻底停止侵权的辩解依据。时至今日,我们仍然代表客户就梅斯公司未彻底清理所谓网友上传的“IF影响因子数据”、未经允许发布影响因子数据文章以及擅自使用影响因子数据提供期刊选择服务等侵权行为,和梅斯公司进行交涉,可能还会有进一步法律诉讼的"续集"。